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12-02 14:42:13  浏览量:428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