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全省各茶叶生产销售企业、茶叶包装设计企业、茶叶行业协会、茶叶市场等相关经营主体要及时关注于今年3月25日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中的六个变化:
(1)包装层数由现行标准的“不得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
(2)在包装成本的规定上,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第2号修改单则要求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组织应将包装成本控制在15%以内,其他生产组织应将包装成本控制在20%以内。
(3)在包装成本的规定上,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4)在包装质量方面,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
(5)在计算包装空隙率时,需要用到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6)修改单实施日期(2025年3月1日)前生产的符合GB 23350-2021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产品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
图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